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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杰农种苗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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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加盟台湾杰农种苗有限公司全国代理行列
台湾农林厅试种成功推广号第268号(超甜玉米系列)
台湾经济部中央标准局农业种子注册第130732号

    
本公司诚征国内各省、市级总代理,并有丰厚的回报等你来拿。详情请登录网址:http://www.jnseed.com  在近几年里,我公司的优质种苗在全国各地都表现出了很大的竞争力,其中特优超甜玉米、小番茄、等已成为辽宁、海南、云南、河南、河北、北京、山东、广东、广西等地的主栽优良品种。公司实行种子、技术、市场一条龙优系列服务,创一流的企业品牌。
      两岸农业合作特约代理协议书
甲方:台湾农会竹田改良场(台湾沈阳杰农种苗曾文信)
    为了扩展公司的国内销售网络和稳定市价格,确保经销商及消费者的利益,公司的产品销售,实行在全国设定特约代理经销的办法。
    一、公司在全国范围内诚邀各地区特约代理经销商。原则上公司每年与代理经销商签约一次。没有遵守约定者,视为主动终止本协议。
    二、特约代理经销商暂时划为省级范围和市级范围代理经销。
(1)、省级范围代理经销商必须是每年有一定销售数量(根据不同品种确定数量),同时在其所在省份内有一定的销售网络。
(2)、省级范围代理经销商代理条件:
A、有种子经营许可证。
B、具有与经营种子种类和数量相适应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代理范围:可以进行本省及相近省份的代理,但不能超过2个省份。
(4)、省级范围代理经销商必须按合同内容严格执行,对代理品种进行定量销售,签约购货时要预付货款的70%,交货时付货款的30%。
(5)、在省级范围代理经销商的经销代理范围内,公司保证不再进行其它销售活动。对其代理品种进行保护,确保和稳定品种价格。
(6)、公司负责提供已经备好的宣传资料,或可以根据代理商要求提供资料,进行品种宣传。
(7)、除公司进行宣传外,代理商应按要求进行宣传推广公司产品。同时,在其经营场所要设有公司产品的专卖柜台或把产品摆放在醒目位置上。
(8)、公司有权对违约的特约代理经销商进行法律追究。
(9)、省级范围代理经销商所购商品不退货。
(10)、省级范围代理经销商要在其所在代理范围内,对公司所售品种进行市场调查,及时向公司提供反馈信息。
三、为确保和稳定品种价格,全国各地的省级范围代理经销商和市、县级范围代理经销商,必须严格执行代理范围内进行销售的原则,绝对不允许随意往其代理范围之外地域串货销售,要确保各自代理商的价格市场稳定,确保各自代理商的利益,对不按规定和任意串货者,公司将终止其代理权,停止供货。
四、产品质量按国家标准执行,具体内容详见产品标签。
五、供货时间、供货数量及价格等其它条件,按具体签定的合作协议约定。

      两岸农业携手合作具有灿烂的前景,这样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希望能为两岸农业的共同发展,做出努力。

 
    敬告国内外客户: 以上所提供的资料是经过该品种在中国大面积种植,由育种人通过试验观察后,综合大量信息所得。该品种在其它地区的表现要根据当地的环境、气候及管理水平等情况而定。公司保证所售的种子质量与标签上的内容一致。因环境及栽培不当而造成减产或损失,公司不负任何责任。公司不对品种的适应性和商品性做任何其它保证。公司对已经售出并被打开包装的种子有拒绝回收的权利。公司对任何偶然的或间接的损失包括利润损失不负任何经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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